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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工程领域要落实好10项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18 13:27:56作者: hth华体育app官网登录

  ,需将建筑设计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开工审批手续、施工合同、用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制度、工资计算和支付办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管理。建立各行业各系统工程领域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分台账,实现与省劳动用工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将全部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实名制管理,并将工程建设价格在400万元以上或者施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项目纳入省劳动用工服务平台做监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资金全监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合乎条件的金融机构开设工资专户,并与建筑设计企业、开户金融机构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建筑设计企业在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建设项目各类款项时,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

  分包单位按月将工资支付表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采取金融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储存、存(退)管理流程等办法。建实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并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完善全省统一规范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监督建设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结算制度,做好人工费用支付与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价款全过程结算有效衔接,规定人工费用结算周期不超过1个月,确保按月发放人工费用不受拨付工程款的限制。

  完善全省集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功能,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上传施工合同、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等相关信息,依法畅通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围绕人工费用拨付,按月开展欠薪预警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