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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2024年第二批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公告,全文如下。(信网记者)
项目位于东岳东路3777号,由青岛源诚西海岸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102套,套型为套三一卫、套二一卫。
项目位于东岳东路3777号,由青岛源诚和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为23号楼,28 套,全部为110.1㎡套三户型。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项目位于学台818号,由青岛开投星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76套(间)。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项目位于西海岸路988号,由青岛国信融科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84套(间)。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项目位于金沙滩路168号,由青岛国信开发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155套,套型为套三一卫、套二一卫。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项目位于拥军路333号,由青岛启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45套,套型为套二一卫。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项目位于烟台路299号,由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208套(间)。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项目位于铁橛山路2060号,由青岛旭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房源400套,户型为套一一卫。房屋为基础装修,无家具家电等配置。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面向全市合乎条件的各类人才。西海岸新区辖区内的人才优先选房;剩余房源面向市本级及其他区(市)人才组织选房。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青岛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1)在青岛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青岛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的人才可放宽至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1)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并持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山东惠才卡》;
(2)与青岛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 年)合作协议,每年实际给付人才计缴所得税不低于4万元。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租赁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人才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至 2024 年9 月30 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请登记、资格审核、顺序选房、签约入住等流程进行。
2.个人申请。自 2024年10月9 日至 2024年10月17日,企业录入人才信息后,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企业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存档备查,不需上传系统),在2024年10月24 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初审,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前完成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2024年10月24日至 2024 年10月31 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做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2024 年11 月1 日至 2024年11 月7 日)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有关部门需于 2024年11月8 日前完成复核。
2024年11月11日至 2024年11月22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做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和房源数量分别确定排序名单和入围名单,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计划于 2024年11月25日 9:30 开始组织选房,入围申请人须提前 20 分钟在黄岛区东岳东路 3777 号保利领秀海售楼处集合,按顺序一次性签字挑选房号,每个申请人选房时间为 2 分钟。申请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房结束 10 日内,人才住房项目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签订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联的费用,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签约结束后 5 日内,项目人才住房运营单位将有关的资料按规定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保利领秀海五期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10.09 元/平方米/月;保利源诚泰薛路北区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11.78 元/平方米/月;星火阳光学苑二期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11.88元/平方米/月;国信孟家滩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10.02 元/平方米/月;国信紫玉台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18.01 元/平方米/月;天泰山海印象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9.69 元/平方米/月;大华紫樾府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10.23 元/平方米/月;星韵城一期人才住房市场租赁价格为 8.48 元/平方米/月。
首个租期(前三年)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确定,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 50%以内的部分仍按核定的优惠标准收取,后续租金标准将根据新出台政策适时调整。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联的费用由承租人另行缴纳。
人才住房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 3 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有需要并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 3 年,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5.无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以上闲置住房,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及另外的费用的;
(一)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企业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资格审核贯穿人才住房配租全过程,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移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