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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令 守纪律丨搞非安排活动的处置规则

发布日期:2024-11-11 11:57:45作者: hth华体育app官网登录

  《我国纪律处置法令》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对搞非安排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对违规安排、参与乡友会,以及搞拉票、助选、搅扰推举活动作出处置规则。

  《法令》第八十二条规则,党员领导干部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安排、参与自发建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置。

  这儿的“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背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安排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与自发建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安排的告诉》等规则。据此,领导干部不得参与自发建立(未经民政部门挂号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安排,不得担任这类联谊会的建议人和安排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领导干部参与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不得借机织造“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一起,清晰党员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则的,党安排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违背安排原则,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集会,进行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人际交往,并不违犯党的纪律。可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热衷于参与自发建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安排,织造“关系网”,拉“小圈子”,搞非安排活动,在党员大众中发生不良影响,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纠正。

  ②在法律规则的投票、推举活动中违背安排原则搞非安排活动,安排、鼓动、诱使别人投票表决。

  党内推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规则,党内推举有必要表现推举人毅力,坚决避免和查办等行为。在推举活动中搞非安排活动,搅扰推举人表达推举志愿,侵略其他被推举人权益,腐蚀党内政治文明,在党员大众中形成欠好影响,对这类违背安排纪律的行为有必要予以坚决惩治。

  相较于前述拉票、助选、搅扰推举等活动,搞有安排的或许用公款行为,对党的纪律和党员权力的损坏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因而对此类行为应当予以从重或许加剧处置。

  “七个有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直接冲击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坚定党的干部作业根基,危害党的政治生态,危害党和政府形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清晰规则,“党的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法阻碍推举人按照规则自主行使推举权,坚决对立和避免侵略党员推举权和被推举权的现象,坚决避免和查办等行为”,“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