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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10月16日音讯,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肆“1·24”特别严峻火灾事端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分外的注重,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置、事端查询作出布置。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江西省纪检督查机关依照干部管理权限,
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和根、新余市渝水区佰烩香烧烤质料批发部实践经营者吴勇、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金汉、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店肆实践操控人陈建平和新余市渝水区聚馨源宾馆经营者张建生等10人涉嫌严峻职责事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新余市原人防办主任邓员清、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丁小荣、新余市乡镇展开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龚宇新等3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峻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承受纪律检查和督查查询,其间邓员清、龚宇新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
一起,对事端中存在渎职失责问题的新余市委、市政府,渝水区委、区政府,以及江西省和新余市、渝水区教育、消防、人防、住宅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等部分5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间,给予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刘颖豪,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简华锋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渝水区副区长王娟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渝水区袁河大街党工委书记胡茂庆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大街就事处副主任黄斌华党内严峻正告、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前锋,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志勇,渝水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冬根,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平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教育局展开规划科科长何海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龚俊辉,副支队长葛大雁、赵旭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李小文留党察看一年处置;给予新余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李敏华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国防发动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地理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祥忠,渝水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住宅保证和乡镇展开服务中心主任宋平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黄红阳党内严峻正告、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斌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给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长周志荣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派出所原民警曾菊平留党察看一年处置、下降退休待遇。对其他相关职责人,别离给予党纪政务处置。
事端发生后,江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习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置作业,举行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布置抓好安全出产作业,并安排举行全省安全出产紧急会议,布置展开全省安全大检查、危险大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出产职责。党中央、国务院对事端处理作出决定后,江西省委敏捷举行常委会会议贯彻执行、汲取这次的经验,严厉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处理作业,推进落细执行各项安全办法,全力保证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展开。
1.龚宇新,新余市乡镇展开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因涉嫌严峻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被立案检查查询并采纳留置办法,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
2.丁小荣,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因涉嫌严峻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被立案检查查询并采纳留置办法。
3.邓员清,新余市原人防办主任,因涉嫌严峻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被立案检查查询并采纳留置办法,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
2.蒋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党组书记、厅长,曾任新余市委书记,给予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3.徐鸿,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二级巡视员。
5.陈文华,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新余市副市长,民盟新余市委会主委,给予政务记大过处置。
2.郭杰忠,江西省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给予党内严峻正告处置,革职。
1.金俊平,江西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江西省国防发动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曾任江西省公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给予党内正告处置。
2.陈文平,江西省国防发动办公室二级巡视员,曾任江西省公民防空办公室二级巡视员,给予党内正告处置。
1.李绪先,江西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曾任江西省公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给予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2.王海涛,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曾任江西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给予党内正告处置。
1.刘颖豪,渝水区委书记,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四级调研员。
2.简华锋,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四级调研员。
3.朱华军,新余市出资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渝水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党内严峻正告、政务降级处置。
1.曾前锋,新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四级调研员。
2.郭志勇,新余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四级调研员。
3.何海,新余市教育局展开规划科科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一级科员。
1.龚俊辉,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支队级副职。
2.葛大雁,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大队级正职。
3.赵旭,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大队级正职。
4.李小文,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置。
5.李敏华,新余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曾任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朱地理,新余市国防发动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1.李永刚,新余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2.陈辉,新余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曾任新余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4.林祥忠,新余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5.黄红阳,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曾任新余市原建设局用地规划科科长,给予党内严峻正告、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四级调研员。
卢永宁,新余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曾任新余市原规划局副局长(主持作业),给予党内正告处置。
3.黄华斌,新余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1.敖兵勇,新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主持作业)、四级高档警长,给予政务正告处置。
2.徐诗龙,渝水区副区长、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党内正告处置。
5.喻爱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给予党内严峻正告、政务降级处置。
6.周志荣,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一级警员。
7.曾菊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原民警,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置、下降退休待遇,由享用技师待遇调整为中级工待遇。
1.胡茂庆,渝水区袁河大街党工委书记,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付海泉,渝水区袁河大街党工委副书记、就事处主任,给予党内严峻正告处置。
3.黄斌华,渝水区袁河大街就事处副主任,给予党内严峻正告、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一级科员。
1.卢冬根,渝水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李平,渝水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宋平,渝水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住宅保证和乡镇展开服务中心主任,给予吊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置,降为八级职工。